关于开展后勤服务中心“三育人”岗位建功先进选树的通知

作者:后勤服务中心分工会   点击数:   发布时间:2023-05-18 16:36:04

各部门:

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高水平落实新时代“立德树人”根本任务,充分调动中心教职工“三育人”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激励教职工坚持育人为本、德育为先的师德品质,弘扬优良师德师风,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育人工作,助力共同富裕,根据《后勤服务中心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,决定开展后勤服务中心“三育人”岗位建功先进选树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选树范围

在后勤服务中心工作满两年的学校工会会员

二、选树名额

(一)中心级评选名额。

后勤服务中心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:全中心评选名额为7人,其中校编2人、企编5人,由各部门按部门校企编人数的5%在本部门范围内推荐,不足1人的按照1人推荐。

(二)校级推荐名额。

中心可推荐校级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名额为1名(校编)。

三、选树条件

(一)中心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。

1.校编推荐人选须在2021、2022年度学校考核中至少一次考核为“优秀”, 企编推荐人选须在2021、2022年度中心考核中至少一次考核为“优秀”。

2.近2年获得过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人员不重复推荐评选。

(二)校级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推荐对象。

在此次评选出的中心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中(校编)择优推荐。

四、相关要求

各部门要精心组织选树活动,在广泛征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严格按照选树条件,认真执行选树程序,确保选树出令人信服的典型。推荐名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2023年5月22日下班前报送分工会办公室,联系人:黄永福,联系电话:86835707。

附件:后勤服务中心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候选人登记表

后勤服务中心分工会

2023年5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