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:
为加强对中心各部门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,进一步规范合同订立、履行和管理行为,及时跟进采购项目情况,做好巡察、审计整改“后半篇文章”,现由采供管理部牵头对各部门2023年以来签订的各类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2023年以来签订的金额达1万元及以上的合同
二、检查重点
履约保证金收取及退还情况、项目验收情况、收(付)款情况以及其他合同约定条款的执行情况
三、时间安排
1.自查:各部门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,填写合同执行情况自查表,于1月6日前完成并报采供管理部。联系人:来心怡,86914409。
2.整改:各部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,于1月底之前完成,中心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察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提高思想认识。开展合同执行情况自查工作是中心推进内控机制建设、提高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,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,加强组织领导,以严肃的态度、严明的纪律组织开展好自查工作。
2.强化责任落实。各部门要落实整改责任,制定整改措施,明确整改时限,整改后形成问题整改台账。
采供管理部
2024年12月26日